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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半岛平台莲华校区2023年度学生社区零星新增、改造及修缮工程(修缮服务)项目施工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24 点击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半岛平台莲华校区2023年度学生社区零星新增、改造及修缮工程(修缮服务)项目施工招标(二次)(项目名称)已由半岛平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半岛平台,建设资金来自半岛平台(中国)科技有限公司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恒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半岛平台莲华校区2023年度学生社区零星新增、改造及修缮工程(修缮服务)项目施工招标(二次)

2.2 项目编号:HLZX-2023-KMLG-003

2.3 建设地点:半岛平台莲华校区。

2.4工程内容:半岛平台莲华校区学生社区教育管理中心所辖区域的校园基础设施、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所涉及到的零星新增、改造及修缮工程(修缮服务项目)。

2.5工程招标范围:半岛平台莲华校区学生宿舍、学生公寓(即学生社区教育管理中心所辖区域)2023年度零星新增、改造及修缮工程(修缮服务项目),包括区域内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公用基础设施的装修、装饰、翻新、改造、加固、加装、维修、更换、更新、新增、拆除(为消除安全隐患而实施)等工作。

2.6招标规模: 100万元。

2.7服务期限:1年,2023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或完成工程预算至100万元的工程量。达到上述两条中任意一条合同结束。

2.8质量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符合设计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工程项目以外其他项目的质量须符合相关国家、行业的最新质量验收标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禁止投标状态;

3.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责令停业阶段;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2)①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除外);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已被移出的除外);③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查询;④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结果为准;⑤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上述内容查询结果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查询后,评标时递交评标委员会审核。

3.4人员团队资格要求:

3.4.1项目经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并注册在本单位,且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身份证的描件),为本项目现场实际负责人,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作更换;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中标人签订合同前,经招标人核实后,如所用中标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4.2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身份证(提供扫描件)。

3.4.3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人员须具有有效的从业资格证书,拟派项目主要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身份证的扫描件)

3.5财务要求:投标人根据企业成立时间按以下要求提供(提供扫描件)

1)2020年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20、2021、2022年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2020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21、2022年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2021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22年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2022年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前一个月本单位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2022年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6企业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1项及以上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建筑工程项目(提供合同协议或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提供资料中被查出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其中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现场获取:请投标人于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3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除外),在云南恒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1037号昆明广场悦中心43楼4310室),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5.2网络获取:请投标人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704080656@qq.com,进行登记:①企业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④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⑤联系人电话、邮箱。

5.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壹仟贰佰元整(1200元/份),售后不退。缴费后须将缴费凭证和登记资料一同发送至我公司邮箱,经我公司核实查收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完成登记。(如需开具发票,招标文件费请从对公账户转出,在备注栏注明“XXX项目文件费字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9月14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云南恒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1037号昆明广场悦中心43楼4310室

6.2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半岛平台校园网(/)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人委托的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人:半岛平台

人:代老师

   址:云南省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

   话:0871-6591658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恒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1037号昆明广场悦中心43楼4310室

人:刘红  平礼红   高春丽   陈姚

联系电话:13759125710        13888525502

   箱:704080656@qq.com

 

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云南恒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昆明市盘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龙泉信用社

 号:020004201304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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