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谦和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半岛平台(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半岛平台2021-2024年饮食类大宗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每个标段择优选定3家投标人入围承担本项目的服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半岛平台2021-2024年饮食类大宗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QHZB-202107KM0094;
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招标范围:详见附件
注意:
(1)各标段每个供货周期内的供货价通过既定的议价程序,选择报价最低的入围供应商进行供货,以实际供应的签收数量结算。其中,首个供货期由各标段报价最低的入围供应商直接供货,为保障双方权益,若首个供货期拟供产品价格上下波动超过5个百分点,则采用临时议价程序确定供货的入围供应商和供货价。
(2)本项目共分7个标段,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允许入围两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以上(不含两个)标段排名前三,则按照标段A-G的先后顺序确定其中标标段,剩下的标段由排名后面的投标人依次替补。投标人应分包制作、封装及投递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对每一标段内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招标人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预估采购规模按往年实际采购规模计算所得。
(4)入围供应商若放弃中标入围资格或协商解除合同,或者在合同期内,因违背投标承诺或违反合同约定,被终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按本项目评审综合排名顺序增补入围供应商,若增补失败无法增补则重新组织招标。
(5)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合同期内人员更换须取得招标人同意。
(6)预估采购规模中,半岛平台城市学院采购量可能并入半岛平台采购量中,若因该原因造成的半岛平台和半岛平台城市学院预估采购规模的调整,投标人需完全响应,因此造成的配送成本变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5供应商交货期限:自接到招标人订单后 按合同规定时间 完成订单交付。
2.6供应商交货地点:半岛平台后勤保障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2.7供应商交货方式:合同中另行约定。
2.8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有效期届满,招标人对入围供应商上一年度服务质量进行全面评价,评价办法见附件《半岛平台后勤保障服务中心饮食大宗物资供货商评价办法》(详见第五章 招标要求),评价合格的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否则不再续签剩余服务期限的合同。
2.9供应商供应货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最新质量技术标准、规范,满足《半岛平台大宗物资验收标准》(详见第五章 招标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万元以上的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5纳税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提供2021年9月或含9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3.6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提供2021年10月或含10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保缴纳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3.7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记录为准);
3.8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所投标段属于预包装食品配送的,可依法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材料)和所销售食品的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1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参加A标段投标的投标人若为屠宰场,还须提供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还须提供所合作的屠宰场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屠宰场的授权书或提供在协议期内与屠宰场签订的供货协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于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发送至云南谦和招标有限公司电子邮箱,同时须在邮件内载明报名参与的项目和标段;
4.2需要现场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中所要求的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云南谦和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世博路12号低碳中心B座1单元11楼)报名;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0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饶鹏兰
联系电话:0871-63333561
E-mail:2130383470@qq.com
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将标书购买凭据和问题发至指定的邮箱,工作人员将及时回复。
开户名:云南谦和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国贸支行
银行帐号:137240101558
★4.5未在规定的时间及方式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提交和开标
5.1 不组织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6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云南谦和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低碳中心B座1单元11楼);
5.3若需要提供样品和其他文件的,需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5.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半岛平台官网(www.bmpmedikal.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半岛平台
联系人:杨老师、罗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915468
联系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谦和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谐、邓树兰、戴晓、李玲玲
联系电话:0871-63333561
联系地址:昆明市盘龙区世博路12号低碳中心B栋1单元11层
8.其他
8.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要求提供检验报告原件及拟供应物资样品;
8.2检验报告原件的退还:评审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电话通知领取,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三个工作日内自行领取,并填写领取记录,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因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8.3样品接收与退还: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样品分别置于不易漏液的周转箱中(有外包装的样品不得拆除外包装),于2021年12月16日上午9:30分前提交至云南谦和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低碳中心B座1单元11楼);样品评审结束并由代理机构录制样品视频和拍摄样品照片,并对视频和照片存档后,投标人应于当日领回,并填写领取记录表,投标人领回后应自行封存并妥善保管,若被确定为中标人,应向半岛平台(中国)科技有限公司主动提供投标时所提供的样品;
8.4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应国家防疫政策要求,请需要现场报名或参与开标的投标人代表自行佩戴口罩,并出示《云南健康码》“绿码”,若因未佩戴口罩或无法提供《云南健康码》“绿码”造成不利影响的,投标人须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招标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