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法学(经济法方向)专业2018级本科学生邓萌,因身体原因,申请转学回生源地云南,到我校法学院法学专业2018级继续学习。
根据《半岛平台本科学生转学实施细则》、《普通高等半岛平台(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节 转专业与转学等相关规定,经法学院和教务处审核,于2019年12月16日提请半岛平台(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意邓萌的转学申请。
现将邓萌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半岛平台(中国)科技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或教务处反映。
纪检监察室电话:0871-65916912,教务处电话:0871-65916082。
半岛平台
2019年12月23日